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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尖石鄉梅花國民小學111 學年度第1~5 次長期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類別、名額、聘期:
(一)國小長期代理教師(未達9班增置缺):1名(具原住民語專長者尤佳)
(二)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2名
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備取若干名。
2.長期代理教師(未達9班增置缺)聘期為111年8月23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7月1日止。
3.新竹縣全縣長期代理教師統一聘期如有修正,悉依新竹縣政府核定公文為準。

二、報考資格與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
1. 報考資格:
(1)國小長期代理教師: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a.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b.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c.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2.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6時止,以email方式報名(報送資料請參閱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經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依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逾時如email收件信箱未收到報名資料檔案(附件為pdf格式)者,不予受理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如甄試當日上午8點前未獲得email回覆確認完成報名,請致電十興國小人事室 (03-6583517#304)**
3.甄選時間: 完成報名人員於 111年7月1日(星期五) 下午13時30於本校教導處報到,並於13時4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甄試。逾時視同放棄。
4.報到時間:錄取人員於 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二)第二次甄選:
1. 報考資格:
(1) 國小長期代理教師: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
(2)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a.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b.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c.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2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6時止,以email方式報名(報送資料請參閱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經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依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逾時如email收件信箱未收到報名資料檔案(附件為pdf格式)者,不予受理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如甄試當日上午8點前未獲得email回覆確認完成報名,請致電十興國小人事室 (03-6583517#304)**
3.甄選時間: 完成報名人員於 111年7月4日(星期一) 下午13時30分於本校教導處報到,並於13時4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甄試。逾時視同放棄。
4.報到時間:錄取人員於 111年7月4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三)第三次甄選:
1. 報考資格:
(1) 國小長期代理教師: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或具有大學畢業資格,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
(2)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a.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b.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c.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6時止,以email方式報名(報送資料請參閱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經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依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逾時如email收件信箱未收到報名資料檔案(附件為pdf格式)者,不予受理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如甄試當日上午8點前未獲得email回覆確認完成報名,請致電十興國小人事室 (03-6583517#304)**
3.甄選時間:完成報名人員於111年7月5日(星期二) 下午13時30於本校教導處報到,並於13時4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甄試。逾時視同放棄。
4.報到時間:錄取人員於 111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四)第四次甄選:
1. 報考資格:
(1) 國小長期代理教師: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或具有大學畢業資格,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
(2)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a.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b.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c.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2.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7月6日(星期三)上午6時止,以email方式報名(報送資料請參閱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經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依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逾時如email收件信箱未收到報名資料檔案(附件為pdf格式)者,不予受理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如甄試當日上午8點前未獲得email回覆確認完成報名,請致電十興國小人事室 (03-6583517#304)**
3.甄選時間: 完成報名人員於 111年7月6日(星期三) 下午13時30於本校教導處報到,並於13時4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甄試。逾時視同放棄。
4.報到時間:錄取人員於 111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五)第五次甄選:
1. 報考資格:
(1) 國小長期代理教師: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或具有大學畢業資格,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
(2)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2.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a.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b.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c.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2.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6時止,以email方式報名(報送資料請參閱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經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依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逾時如email收件信箱未收到報名資料檔案(附件為pdf格式)者,不予受理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如甄試當日上午8點前未獲得email回覆確認完成報名,請致電十興國小人事室 (03-6583517#304)**
3.甄選時間: 完成報名人員於111年7月7日(星期四) 下午13時30於本校教導處報到,並於13時4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甄試。逾時視同放棄。
4.報到時間:錄取人員於 111年7月7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六)若當次甄選已招滿名額,則不辦理下一次甄選。若當次甄選排序人員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錄
取資格,則繼續辦理下一次甄選。
(七)惟如國小缺額(長期代理教師、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五次甄選仍未足額錄取,將續辦甄選,甄選日期及續辦次數另行公告.
(八)本校111年7月14日前如有新增三個月以上國小代理教師缺額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另行辦理甄試。


※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一)、請將以下全部資料及證件掃描(或轉成)「pdf格式」,於報名時間截止前以email方式傳送至1004531@hchg.gov.tw 同時電子郵件主旨請登打「報名參加梅花國小第○次長期代理(課)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師甄選」字樣,本校經審查所報資料符合當梯次報名資格條件,將以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如報名時間截止仍未收到回信,請致電(03)6583517轉304分機洪先生確認,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不得異議。
1、本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2、教師個人簡歷(附件二)
3、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三)
4、國民身分證
5、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外國學歷翻譯中文並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6、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7、108~110學年度離職(服務)證明書
8、專長證明文件
9. 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證明文件。
10、男性繳驗退伍證明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111年8月23日以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三、報名地點:以email方式線上報名,謝絕到校。(報名方式及相關事宜請參照上述「※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四、甄選及錄取方式
(一)積分20分
(二) 口試75分:依報名順序編號進行。
(三)特殊加分5分:具原住民籍
(四) 總分未達60分不予錄取。

五、放榜日期及地點:甄選當日下午16時前在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之學校公告欄公告(網址:http://www.nc.hcc.edu.tw),錄取人員並應於當日16時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確認應聘者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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