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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尖石鄉梅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1學年度第1~3次招考幼兒園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甄選類別、名額、聘期:
(一)附設幼兒園長期代理教師(代理實缺)1名;聘期為111年8月23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7月1日止。

二、報考資格與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
1.報考資格:具合格幼兒園教師證書
2.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6時止,以email方式報名(報送資料請參閱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經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依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逾時如email收件信箱未收到報名資料檔案(附件為pdf格式)者,不予受理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如甄試當日上午8點前未獲得email回覆確認完成報名,請致電十興國小人事室 (03-6583517#304)**
3.甄選時間:完成報名人員於 111年7月1日(星期五) 下午13時30於本校教導處報到,並於13時4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甄試。逾時視同放棄。
4.報到時間: 錄取人員於 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二)第二次甄選:
1.報考資格:具合格幼兒園教師證書
2.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6時止,以email方式報名(報送資料請參閱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經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依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逾時如email收件信箱未收到報名資料檔案(附件為pdf格式)者,不予受理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如甄試當日上午8點前未獲得email回覆確認完成報名,請致電十興國小人事室 (03-6583517#304)**。
3.甄選時間:完成報名人員於 111年7月4日(星期一) 下午13時30分於本校教導處報到,並於13時4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甄試。逾時視同放棄。
4.報到時間: 錄取人員於 111年7月4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三)第三次甄選:
1. 報考資格:具合格幼兒園教師證書
2.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6時止,以email方式報名(報送資料請參閱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經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依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逾時如email收件信箱未收到報名資料檔案(附件為pdf格式)者,不予受理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如甄試當日上午8點前未獲得email回覆確認完成報名,請致電十興國小人事室 (03-6583517#304)**。
3.甄選時間: 完成報名人員於111年7月5日(星期二) 下午13時30於本校教導處報到,並於13時4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甄試。逾時視同放棄。
4.報到時間: 錄取人員於 111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四)若當次甄選已招滿名額,則不辦理下一次甄選。若當次甄選排序人員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錄
取資格,則繼續辦理下一次甄選。
※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一)、請將以下全部資料及證件掃描(或轉成)「pdf格式」,於報名時間截止前以email方式傳送至1004531@hchg.gov.tw 同時電子郵件主旨請登打「報名參加梅花國小附設幼兒園第○次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字樣,本校經審查所報資料符合當梯次報名資格條件,將以email回覆確認報名成功;如報名時間截止仍未收到回信,請致電(03)6583517轉304分機洪先生確認,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不得異議。
1、本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2、教師個人簡歷(附件二)
3、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三)
4、國民身分證
5、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外國學歷翻譯中文並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6、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7、108~110學年度離職(服務)證明書
8、專長證明文件
9. 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證明文件。
10、男性繳驗退伍證明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111年8月23日以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三、報名地點:以email方式線上報名,謝絕到校。(報名方式及相關事宜請參照上述「※各梯次報名送件需知」)

四、甄選及錄取方式
(一)積分20分
(二) 口試75分:依報名順序編號進行。
(三)特殊加分5分:具原住民籍
(四) 總分未達60分不予錄取。

五、放榜日期及地點:甄選當日下午16時前在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之學校公告欄公告(網址:http://www.nc.hcc.edu.tw),錄取人員並應於當日16時前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應聘,視同報到。逾時未確認應聘者者視同放棄論,本校依次通知遞補,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六、餘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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