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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編列110年退休預算,請本校110年符合退休資格且有意願申請退休之教職員工,於109年5月8日(星期五)前至人事室填妥退休調查表

退休資格:
(一)、教師、公務人員:自願退休需『任職滿25年』或『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學校教師申請自願退休,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
(二)、工友:自願退休需『任職滿25年』或『任職5年以上年滿55歲』。
【註:110年退休生效時符合年滿五十歲,且可採計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大於或等於指標數(110年當年教師指標數79;公務人員85),得擇領或兼領全額月退休金,不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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