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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國小113年度第一次奉准報廢財產公開標售案(第一次更正公告)

新竹縣尖石鄉梅花國小113年度第一次標售奉准報廢財產公告(第一次更正公告)

壹、 主旨:公告標售本校「奉准報廢之財產」乙批(案號:mh11302),
請踴躍參加投標。
貳、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新竹縣
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6、67條規定辦理。
參、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如附表。
二、本件標售已於113年8月14日(三)在
本校網(https://mhes.hcc.edu.tw/app/home.php) 及
台北惜物網 (https://shwoo.gov.taipei)公告,預計於113年8月
27日(週二)上午11時00分於本校多功能教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
地點開標。
三、 本批標售標的物以現場實物為主,投標人得於開標前(辦公時間內)洽本校安排參觀。
四、投標人應將填妥之投標單、標售清單及文件妥予密封,並於113年8月26日(週一)上午10時00分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本校總務處 (地址:313新竹縣尖石鄉梅花村1鄰25號)。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五、投標人得標後7工作日內繳交全部價款,逾期未繳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得標廠商(人)繳清全部價款後,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售標的物;得標人應於本校通知日後3個工作日內清運完畢,且應依環保相關法規處理本批報廢財產。(得標者自行到本校拆卸及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拆卸及運送。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路公告為準。
九、本案業於113年8月14日於執行機關本校網站及台北惜物網登錄招標資訊外,並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1年7月6日公布修訂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得於相關機關網站登錄招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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